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制
度
汇
编
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0.02.07
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制度汇编
目 录
1.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报告制度
2.宿豫中学晨午检制度
3.宿豫中学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及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4.宿豫中学复岗复学制度
5.宿豫中学健康管理制度
6. 宿豫中学应急接种制度
7.宿豫中学突发传染病隔离制度
8.宿豫中学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9.宿豫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0.宿豫中学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1.宿豫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12.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责任追究制度
1.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是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鉴于其严重的危害性,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特定如下制度。
一、疫情报告人:
1、疫情报告分管领导:纪文杰(校长)
2、疫情报告人:刘军(办公室主任)
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3、职责: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要求
1、报告内容及时限:发现新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例或疑似传染病例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宿豫区防疫部门、宿迁市教育局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2、报告程序、方式:
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时刻注意学生体温及咳嗽等显著健康特征,当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时,各班主任应向年级主任报告,年级主任应立即向校长报告。
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及时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报告校长。
校长经核实,要求疫情报告人以最简便的通讯方式向宿豫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市、区两级教育局报告。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
学校是疫情报告的法定单位,学校校长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疫情报告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年级主任、班主任及教师是义务责任人。应认真履责,及时按照程序报告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不报、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疫情的责任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疫情报告电话
宿豫中学电话:0527-84491996
宿豫区防疫部门:0527-84465651
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614
宿豫区教育局:0527-80986507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2.宿豫中学晨午检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市教育局和疾控中心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年级主任为本年级组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的负责人。
2.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学生每天早读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体温、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检情况填写好, 报年级主任,年级主任汇总本级情况后报安全办。
3.晨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发烧、咳嗽等异常可疑症状者时:①立即逐级报告,并将身体状况异常学生送至隔离室;②由班主任立即通知学生家长送往医院就诊,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③班主任及时做好晨检台账。
4.如班级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由安全办根据具体情况通知总务处和宿管科,安排对相关的教室和宿舍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5.如果晨检时间以外学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6.对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进行跟踪调查,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对发热、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发现“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各班主任要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上午11点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学校,做到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
7.患病学生必须在病愈后,按照《宿豫中学复岗复学制度》程序进行办理复学手续。
8.传染病高发期,根据学校和班级情况,需要加强防控力度,适当对应增加检查频次;
9.各部门若不及时报告,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10.如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年级,年级报告校安全办,并由安全办及时上报校政办、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3.宿豫中学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及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为及时掌握我校学生疾病发生情况,及早采取防治措施,建立我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的预警系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情况年报表技术规范》、《江苏省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等,制定如下制度:
一、 监测目的
1、及早发现疫情,尽快采取措施,防止疫情的蔓延。
2、建立我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预警系统和工作机制,以提高我校卫生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监测范围:
全校所有学生
三、监测内容
1、学生每天因病缺课人数:每天只要因病缺课1学时即计为因病缺课,计为1人。
2、学生每天因病缺课率:因病缺课人数/应出勤人数。
3、学生因病缺课天数:因病缺课者4小时以上计为一天,不足的计半天。
4、监测疾病症候群:发热、咳嗽、头痛、咽痛、腹痛、腹泻、呕吐、红眼、皮疹、受伤、其他。
5、监测疾病种类:感冒、气管炎、肺炎、水痘、风疹、麻疹、腮腺炎、胃肠道疾病、心脏病、眼病、牙病、耳鼻喉疾病、泌尿系疾病、神经衰弱、意外伤害、结核、肝炎、其他传染病、原因不明疾病。
6、因病缺课主要症状或疾病原因人次数:一学生因同一疾病缺课超过1天,症状和疾病均计为1人次。
四、各部门职责
1、成立学校缺课监测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年级领导、班主任等会议全面落实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学生教室通风制度。
3、坚持学生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
五、因病缺课资料的收集
1、明确资料收集责任人。建立健全我校因病缺课监测管理工作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安全办陆召字)负责因病缺课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各个年级也必须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资料收集程序。
(1)学校各班级班主任或班级考勤负责人当天记录班级因病缺勤人数、姓名、缺课天数、主要症状等内容记于《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天登记表》(附表1),并于每天下午14:30前将表格交于学校安全办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处。
(2)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每天对每个班级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登记(附表2),计算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率,并进行网络直报。每班如发现确诊传染病病例或班级出现相似症状3人或以上时,应及时向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报告,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教育行政部门。
3、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学生因病缺课相关信息。
四、报告
学校因病缺课实行日报制度,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每天将本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上报至江苏疾病控制信息系统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
五、质量控制
1、人员培训: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对全校班主任进行培训。
2、资料汇总与统计: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对班主任登记的缺勤人数和名单进行核实,有漏、缺、错项及时改正。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宿豫中学校长室。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4.宿豫中学复岗复学制度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订以下制度:
1、凡在校教职工、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教职工或学生隔离,送诊,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班或上课。
2、教职工、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岗复课证明。教职工、学生持此复岗、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岗、回校复课证明,方可进校复岗、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或办公室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4、本制度解释权归宿豫中学校长室。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5.宿豫中学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教育
1、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要熟悉此项工作和政策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教育学生每天要认真跑好两操,做好眼保健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每天运动不少于1小时。
3、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每日睡眠不少于8小时。
4、搞好“保护眼睛卫生健康、预防近视”宣传工作,教育学生用眼卫生,读写时要离书本一尺,胸离书桌一拳,指离笔尖一寸,读写四十五分钟要休息十分钟。不要躺着或乘车、走路时看书。不要在暗弱光线下看书,教育和督导学生积极做好眼保健操,降低近视眼患病的发病率。
5、教育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丢、乱扔,勤洗手、洗澡、洗衣。,
6、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吸烟、喝酒、吸毒,少吃零食、油炸食品,保持饮食平衡。不吃野生动物。
7、采取各项措施,鼓励教师参加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培训班学习,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8、组织好每年学生体检工作,体检率达到95%以上,做好学生健康档案建设工作。
9、上好健康课,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预防传染病、胃肠病、蠕虫感染、近视、龋齿和牙周疾病、贫血、沙眼、营养不良的发生。
10、及时传达、学习、讨论上级部门关于学校健康教育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
(二)常见病预防
1、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开展卫生和防治常见病、传染病的宣传,进行青春卫生知识教育,定期更换宣传栏的内容。
2、坚持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普查,建立学生健康卡,重视档案资料。
3、掌握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特点,指导和检查眼保健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治近视眼、脊柱弯曲、龋齿及传染病工作。
4、学校应随时掌握学生中流行性疾病的流行季节,发病规律和预防措施,并及时进行必要的事先或事后的处理工作。
5、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凡发现班级中学生患有传染性质的疾病,班主任要及时上报,并迅速与家长联系,要求带学生回家治疗,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学生复课要有医院康复证明才能进班级上课。
6、教室内每天要至少达开门窗三次,保持空气流通,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10分钟。
7、班级中如发现有流行性传染病,后勤服务中心要利用课余或晚上对教室进行杀菌消毒。对突发性重大疫情要按照上级部门发布的防疫要求进行杀菌消毒。
8、及时做好病情记录和采取防治措施的情况记载。
(三)师生体检
1、高一新生入学时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开具的健康体检表,方可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家长必须如实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返回意见后,教学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2、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学生体检中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有分析,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3、教师每年有一次健康体检,学校举行针对师生中主要健康问题安排的医疗保健知识或传染病防治及急救知识讲座。
4、要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正工作。体检内容包括:形态(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心、肺、肝、脾)、五官(耳、鼻、喉)、外科()等常规项目。
5、每次体检后做好资料统计、填档工作。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6、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班主任、年级部、学校做到及时处理,无条件处理的立即送医院处理,同时报告学生家长。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6.宿豫中学应急接种制度
1. 接种前应告知学生家长,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实施接种;
2. 班主任要掌握班级需要接种学生的身体状况,特别要了解一些特质人群,向专业人员了解哪些人群适合接种,那些学生不适合接种;
3. 接种时要按照医生要求,做到科学、有序;
4. 班主任和接种人要知道接种内容、禁忌证和注意事项;
5. 接种人要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史、过敏史和家庭成员中有无癫痫、惊厥、过敏等;
6. 有些疫苗需连续多次接种才有效,请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如果没有按时接种,请及时接种;
7. 接种是安全的,但是个别人在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反应、全身不适、低热等症状,一般1-3天即消失,请不必担心。幼儿其它异常反应者,请及时诊治并与接种单位联系;
8. 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7.宿豫中学突发传染病隔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隔离办法》、《宿豫中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特别是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教育系统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宿豫中学隔离制度:
一、教职工、学生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麻疹、肺结核、淋病、梅毒等确诊传染病或疑似病例重大疫情发生时,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患病师生要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或办公室要彻底消毒,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级以及接触过的人进行免疫、隔离、观察。
二、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及校外集体活动。
三、对发生疫情的住宿学生停止去食堂用餐。
四、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传染病治愈证明,由相关人员检查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五、师生在家中发现有传染病时应立即报告学校,以便采取防患措施。
六、临时隔离室管理:
1、学校提前设置临时隔离室,隔离室设在一楼(文起楼北楼),离疏散通道门口最近的地方,通风好,减少传染源在救援时的环境污染;
2、对隔离室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传染源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室进行规范消毒处理;
4、隔离室由专人管理,有专用通道,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发热或疑似人员进入隔离室后,学校要及时疏散急救通道人员;
5、严格控制隔离室内、外的工作人员,减少交叉感染机率。
6、准备好防护物品,熟悉疫情隔离操作流程,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准备工作。隔离室需要配备的物品有:诊察床、担架、防护服、紫外线灯、护目镜、手持式测温仪、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N95防护口罩(或类似)、一次性医用乳胶手套,一次性医用帽、带盖方盘(内附敷料)、带盖圆缸(内附消毒棉球)、消毒剂(过氧乙酸、84消毒剂)、75%度酒精、碘伏、医用靴、污等。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宿豫中学校长室。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8.宿豫中学通风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宿豫中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防止学校传染病的传播,特别是当前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制订以下宿豫中学消毒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毒负责部门
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学校环境卫生消毒制度
1、在无流行性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月消毒一次。
2、在流行性传染病期间校内各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电脑房等专用室每天消毒一到两次。特殊疫情发生时,按照防疫的特殊要求,增加消毒频度。尤其对学生经常接触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每天须使用喷雾消毒对学校楼道、楼梯扶手、会议室、电梯厕所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学生在校时,每天要多次对卫生间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分开,避免混用。
3、学工处每周组织班级对校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整洁干净。每天应有一定时间打开教室、办公室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洁员按时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
4、食堂卫生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5、各班、室饮水机每天由专人进行清洁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定期消毒工作。
6、摘口罩前后洗手,从口罩内侧摘下口罩,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浓度的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7、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五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区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个人卫生消毒制度
1、学生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住宿生应保持寝室整洁干净,经常晾晒被子。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独用杯具。
3、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和住宿的宿舍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4、专用室使用84消毒液、厕所用来苏尔进行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物品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mg/L~1000 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清洁地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mg/L~10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
四、消毒记录
负责人员认真记录消毒情况。
五、关于通风
1、教室每天早、中、晚、两个大课间必须进行通风,且每次通风不少于20分钟;
2、宿舍学生离开宿舍后进行通风;
3、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等每天消毒后进行通风;
4、各办公室每天通风不得低于3次,下班后要将窗户打开三分之一通风。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宿豫中学校长室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9.宿豫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清洁区卫生:
1、道路路牙剔除不干净,有尘土、杂物,扣1-2分;
2、草坪绿化带内有零食袋、塑料袋、纸屑、烟头等垃圾,每块扣1分;纸屑成片的视情况扣2-3分;
3、广场方砖间、路牙边无青草、积土、纸屑、零食袋、塑料袋、烟头等垃圾。如有,视情况扣1-5分;打扫不干净,视情况扣1-3分;
4、梧桐树树坑内青草、烟头等垃圾,视情况扣1-3分;
5、没有打扫扣10分,打扫不及时扣5分(早上7点,中午2点开始检查,晚上6点前)
6、清洁区卫生用具没有收拾扣2分。垃圾没有清理的,每小堆扣1分;
7、卫生死角(如花池与墙之间、花池灌木下)清理不干净每处扣1-2分,没清理每处扣3分;
8、各班车辆摆放区下的卫生由各班负责。
二、教学楼卫生
1、墙面不干净,有浮尘或蜘蛛网扣1-3分;有脚印,每处扣1分;张贴耷拉,每处扣1分;
2、桌凳、书本摆放不整齐扣1-2分;
3、卫生用具摆放不齐扣1-2分;
4、地面不干净,有痰迹、口香糖等扣1-2分;
5、门窗不干净,窗槽内不干净,没窗户扣1分;
6、走廊扶手没擦干净,有灰尘,扣1-2分;
三、检查及通报
1、学工处由两位工作人员负责早晚两次检查,并将检查存在问题通过学校学工处群和教干群进行通报;
2、每周升旗仪式上对各年级部的卫生检查结果进行排名通报;
3、每周的检查结果将纳入班主任津贴考核。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10.宿豫中学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长:纪文杰
副组长:付恩顺
小组成员:罗前龙 王振猛 厨师长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佩戴口罩。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 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检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8、对突发性重大疫情要按照上级部门发布的餐厨消毒要求进行杀菌消毒。
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过期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不得销售自加工食品或从校外采购熟食(如:卷饼、包子、油条、粥等)在校园内销售。
8、在突发性重大疫情时期要按照上级部门发布的管理要求经营或停业。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11.宿豫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按时登记,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保安员每天每人按时测量体温并按时上报。
二、所有进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保安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按照程序做好登记后进校。
三、全体师生员工进入需要必须凭有效有效证件进入校园,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需要向保安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上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值班人员必须锁上大门,严防学生出校园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四、疫情警报未解除前谢绝外来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测量体温正常后,来访人电话联系被访人,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由被访人亲自到大门处带领。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五、上课、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出大门,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或回寝室,必须有班主任假条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才能离校。
六、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员,门卫应立即当面询问,劝其离校或上报学校领导共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当天值班领导并赶到现场,冷静处理。
七、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做好登记。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及门卫室的卫生打扫及保洁消毒。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二次。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九、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衣冠整洁,接待来访人员时注重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能喝酒。
十、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请假制度。因病因事须向学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调班。
十一、放学后有权盘查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要适当在校园巡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后寻衅闹事,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宿豫中学校长室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12.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保障我校师生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校园卫生安全, 根据《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 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责任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责成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与撤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各防控职能小组,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年级开展防控工作,做到超前谋划,周密安排,信息畅通。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2、各部门、年级要强化防控过程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但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症状,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各班学生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症状要立刻报告年级主任并由年级主任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学生不明原因缺勤,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年级主任。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年级时做好防控的主战场,年级主任、班主任和各科教师守土有责,在班级管理和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履行教育管理责任,主动发现,及时报告。擅自脱岗、不按照《宿豫中学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履行防控职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责任人责任。
4、后勤、门卫、餐厅等服务部门要做好消毒服务工作,确保生活安全、饮食安全,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5、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擅自脱岗,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凡受到追究的个人、部门在2020年度一律不允许评优、评先。情节较轻的由主管副校长负责;其余情形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本条例解释权最终归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
宿豫中学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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