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8月份“党员活动日”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现就组织开展8月份“党员活动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党总支8月份“党员活动日”部署会,8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40文盛楼二楼会议室,原则上不得请假;
2.8月20日(星期五),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活动内容
(一)规定动作
1. 理论学习
(1)学习《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号召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真情服务群众,做“两在两同”建新功的表率。
(2)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附件2),完整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
(3)各支部纪律监督员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一、二、三、四章,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崇廉拒腐,做新时代合格党员。
2.党务通报。通报本月支部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会前须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
3.公开质询。各支部组织开展“三务公开”质询活动,由各校党务、财务、校务分管领导分别通报“三务”重要事项,并接受党员质询。
4.交纳党费。引导党员安装“党员e家”APP,线上交纳党费,并分享电子“党费交纳回执单”到支部微信群,对线下交纳收取的党费,党务工作者及时足额在线汇缴。
(二)主题活动
1.开展“众善众举圆梦助学”活动。根据《2021年度全区“众善众举圆梦助学”活动方案》,组织党员积极捐献爱心款项,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帮助困难学生,同时发动社会公众,募集助学资金,开展助学活动。
2.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 疫情防控当先锋”活动。持续推进在职党员服务进小区,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号召党员开展亮身份、保平安、保健康“一亮两保”活动,筑牢社区疫情防控最坚固的“防火墙”。
3.开展过“政治生日”活动。为8月份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入党经历;赠送“政治生日”纪念卡。
4.组织观看宣传片。观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片,并讲解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各支部要围绕本月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参考上述内容有组织开展主题活动,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务实创新,积极开展特色主题党日,参与全区十佳主题党日评选。
三、相关要求
1. 精心组织实施。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党员活动日”的具体时间、活动内容作出合理安排,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活动日当天安排好人员值班,不得因活动开展影响正常工作。活动中,要规范创建活动,APP签到率实行月考核、参会率实行季考核并通报排名,党员要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2. 做好防护措施。各支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要注重自身防护,会前做好体温测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人员距离,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 做好材料上报。各支部于20日下午2点前,以每个规定动作、主题活动精选不低于2张标准(原图不拼图),同简要的活动说明文字一起发送至局组织科邮箱。本月23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各支部活动开展过程性材料电子版集中报校党总支。
按照《关于做好党的组织生活过程性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过程性材料归档工作相关要求,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专项巡查重点内容,无相关活动图片的,视为未参加或未开展,巡查结果记入年终党建考核,并及时反馈至区委巡察办。
4. 迅速及时宣传。各支部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在“党员活动日”当天通过美篇或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在“宿豫教育先锋群”进行展示,形成宣传矩阵,增强“党员活动日”传播力、影响力。
5. 加强督导考核。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局组织科将进行督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活动、上报材料的单位予以考核扣分。
联系人:王传青,电话:15850993582
附件1: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的通知
附件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中共宿迁市宿豫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