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
承 诺 书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从严从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廉洁教育和管理,坚决抵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本人在廉洁自律中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维护好机关、学校的声誉和形象。现作如下承诺:
1.不借节日之名到上级部门、单位以及同级单位进行走访、送礼;
2.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
3.不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4.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5.不接受由业务相关企业、单位支付的旅游等活动;
6.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7.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8.不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性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9.不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
10.杜绝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如果本人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理。对本人管辖范围内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的同时,接受组织给予本人的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社会各界及全体干部监督。
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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