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5月份“党员活动日”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现就组织开展5月份“党员活动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党总支5月份“党员活动日”部署会,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40文盛楼二楼会议室,原则上不得请假;
2.各支部“党员活动日”,5月20日(星期五),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活动内容
(一)规定动作
1.理论学习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习总书记《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要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4月29日江苏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以干部辛苦指数换群众平安指数幸福指数,并组织流动党员线上学习交流;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2.党务通报。通报本月党总支、支部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会前须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
3.公开质询。各支部开展“三务公开”质询活动,由学校党务、财务、校务分管领导分别通报“三务”重要事项,并接受党员质询。“三务公开”栏更新到位。
4.交纳党费。引导党员安装“党员e家”APP,线上交纳党费(提前实施,19号前全面完成交纳),并分享电子“党费交纳回执单”到支部微信群,对线下交纳收取的党费,党务工作者及时足额在线汇缴。
(二)主题活动
1.扎实推进“书记项目”。学习《宿豫区城乡教育集群党建联盟实施方案》(宿豫委教发[2022]13号),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方案落实。领衔学校党组织要落实牵头责任,成员学校党组织要加强与领衔学校党组织的对接协调,共同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共建项目,确保党建联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清风宿豫”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报5起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压实学校党组织主体责任,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3.深化“双结双联”活动。各共建支部主动与结对小区、社区对接,安排人员参与小区入户走访,推动“双结双联”共建项目实施。
4.开展过“政治生日”活动。为5月份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入党经历;赠送“政治生日”纪念卡。
各支部要围绕本月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参考上述内容有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特色主题党日,参与全区十佳主题党日评选。
三、相关要求
1. 避免人员聚集。本月主题党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各支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要注重自身防护,分散开展,避免人员聚集,会前做好体温测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人员距离,志愿服务要做好自身防护,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 精心组织实施。各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党员活动日”的具体时间、活动内容作出合理安排,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活动日当天安排好人员值班,不得因活动开展影响正常工作。活动中,要规范创建活动,APP签到率实行月考核、参会率实行季考核并通报排名,党员要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3. 做好材料上报。各支部于20日当天下午6点前,以每个规定动作、主题活动精选不低于8张标准原图图片(其中,规定动作中需要提供会议全景照片1张,并标明党员数、参会人数,用于参会率考核),同简要的活动说明文字一起发送至张晓婉同志处。本月25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各支部活动开展过程性材料电子版集中报区委教育工委。
按照《关于做好党的组织生活过程性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过程性材料归档工作相关要求,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专项巡查重点内容,无相关活动图片的,视为未参加或未开展,巡查结果记入党建考核。
4. 迅速及时宣传。各支部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在“党员活动日”当天通过美篇或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在“宿豫教育先锋群”进行展示,形成宣传矩阵,增强“党员活动日”传播力、影响力。
5. 加强督导考核。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党总支纪检委员将进行督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活动、上报材料的支部予以考核扣分。
联系人:王传青,电话:15850993582
张晓婉,电话:15050938092
附件:通报5起典型案例
中共宿迁市宿豫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